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?
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,所需手续和证件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具体介绍:
- 协议离婚:
- 证件:
- 双方的户口簿。
- 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。
- 双方的结婚证。
- 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。
-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,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- 手续:
- 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。
- 填写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。
- 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无误后,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。
-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-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正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-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正。
- 诉讼离婚:
- 证件:
-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-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-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,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、户口簿等。
- 有财产分割需求的,应准备财产相关证据,如房产证、车辆行驶证、银行存款凭证等。
- 手续:
- 起草离婚起诉状,写明原告、被告基本信息,诉讼请求,事实与理由等内容。
-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。
- 法院受理案件后,会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。
-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