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?

来自:新乡鑫探商务调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5-08-06
摘要:

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因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具体流程:


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?


- 协议离婚流程:

- 申请: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,并在现场填写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
- 受理: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审,询问相关情况。符合条件的,发给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;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受理,并出具《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》。

- 冷静期:自收到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,向受理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》。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正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- 审查: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,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正。婚姻登记机关核对证件、材料并询问情况,对确属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。

- 登记(发证):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发给离婚正。

- 诉讼离婚流程:

- 诉辩阶段:

- 确定诉讼主体和起诉时间: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但存在女方孕期、分娩后一年内等特殊情形时,男方起诉受限。

- 确定受诉法院: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,特殊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

- 撰写和提交民事起诉状:起诉状应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、诉讼请求、事实和理由等,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,一式两份递交法院。

- 立案受理:法院登记并接收材料后,若原告同意调解,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,告知限期补正,仍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。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裁定驳回起诉。案件受理后,法院将在规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需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

- 审理阶段:调解贯穿始终,庭前法官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,如调解不成,则开庭审理。庭审以公开为原则,当事人本人无特殊情况到庭。庭审主要围绕是否符合离婚条件、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展开,双方需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。

- 判执阶段: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,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会判决准予离婚。若不服一审判决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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